募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发布时间:2023-09-14 点击:152

基金管理人从募集阶段开始就对基金的资金与财产安全承担责任与义务,具体表现为:

(1)募集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承担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2)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财产和客户资金、利用私募基金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3)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不得对外披露。

(4)募集机构在募集阶段应与基金投资者关于基金合同及附属文件充分沟通,客观描述法规可能影响的基金合同生效程序。

(5)募集机构应建立相关制度来保障基金财产和客户资金安全,具体措施有基金募集与分配账户安排、基金托管安排等。

上一个:组织形式选择
下一个:募集所需主要资料
中阳期货,中阳国际期货,香港中阳期货

版权所有 © 中阳期货

客服QQ:3113187839
 发送短信